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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燕语 宋 叶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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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燕語  (宋)葉夢得 撰

  ●目錄

  點校說明

  原序

  卷一

  卷二

  卷三

  卷四

  卷五

  卷六

  卷七

  卷八

  卷九

  卷十

  附錄(一) 宋汪應辰《石林燕語辨》

   目錄

   卷第一

    一辨元憲當作元獻

    二辨賜禮賢宅

    三辨避禁中曰「省中」,改詔書為制書,及待制與待詔不同

    四辨昭考當作昭孝

    五辨婦人何不跪拜

    六辨母后加諡四字

    七辨范質、王溥罷相,薨年異同

    八辨宣仁太后受冊之禮

    九辨英宗當作仁宗

    十辨本朝諸禮之書

    十一辨士夫家廟

    十二辨皇考兩統二父之說

    十三辨儒臣檢討唐事一兩條與五條

    十四辨父母服為父母報,及文忠、溫公議論不同

    十五辨開國封公異同

    十六辨中司薦京官及駮李定除中允

    十七辨侍講起立賜坐及論韓、刁為判院異同

   卷第二

    十八辨三公孤卿大夫異同

    十九辨崇禮當作崇禋,賜赦當為肆赦

    二十辨尚書臺省贊拜僕射

    二十一辨二范除命,非用吴雍例

    二十二辨文昌府東西向,當為東西相向

    二十三辨娣婦通書

    二十四辨羣臣常參,傳聞不坐。五日起居

    二十五辨宮殿所始

    二十六辨押班

    二十七辨機密圜土

    二十八辨集賢院學士與除待制沿革

    二十九辨馮元、魯宗道為講讀官

    三十辨太宗加翰林為學士

    三十一辨王禹玉為學士

    三十二辨宰相加集賢、崇文大學士

    三十三辨宰臣監修國史

    三十四辨樞密院直學士

    三十五辨本朝元祐以前宰相五十人

    三十六辨中制科入等

    三十七辨注輦國入貢年月

    三十八辨入宣政殿奉事

    三十九辨王徽夢至京師觀燈作述懷詩

   卷第三

    四十辨樞密使拜罷皆用麻

    四十一辨起居注記書事

    四十二辨禁乘狨坐

    四十三辨呂正惠、寇萊公參政年月

    四十四辨郭進造第用■〈同瓦〉瓦

    四十五辨哲宗元祐初未嘗語

    四十六辨淳化中所藏法帖及刻板

    四十七辨宣徽使班位

    四十八辨職事官先試後除

    四十九辨韓維除翰林學士

    五十辨翰林學士結銜

    五十一辨尚書中書沿革

    五十二辨致仕辭謝致宴

    五十三辨王沂公除參政

    五十四辨郭待舉等入參政

    五十五辨進士榜分甲

    五十六辨朱諤請除常侍

    五十七辨禮部知名表印

    五十八辨席帽裁帽

    五十九辨繫金帶御仙花帶

    六十辨張安道知南京待高麗

    六十一辨本朝與契丹曆差一日

    六十二辨賜紫服金帶

   卷第四

    六十三辨百官磨勘詔各為辭

    六十四辨制誥避宰相執政官親

    六十五辨鹵簿

    六十六辨詔修唐書之官

    六十七辨從駕扈從

    六十八辨誕日節名

    六十九辨省榜

    七十辨溫公再任留臺

    七十一辨侍從官換觀察使

    七十二辨取進士

    七十三辨都統

    七十四辨高麗國號

    七十五辨宰相學士結銜

    七十六辨翰林學士結銜

    七十七辨待制十一人

    七十八辨向傳範典郡

    七十九辨曾宣靖修英宗實錄不遷官

    八十辨議濮廟者六人

    八十一辨見任官應舉賜科第

    八十二辨翰林侍讀學士、講讀學士

    八十三辨二府不避姻家

    八十四辨王魏公知舉拜樞密,鄧安惠公知舉右丞

   卷第五

    八十五辨真宗批楊文公謝表

    八十六辨入制科第三等

    八十七辨有官人應舉

    八十八辨歐陽文忠薦蘇明允

    八十九辨文潞公、呂申公以高年免拜

    九十辨范景仁致仕

    九十一辨免敕葬

    九十二辨醵錢為賽神會

    九十三辨金帶佩魚

    九十四辨宰相罷兼樞密使

    九十五辨神宗更官制

    九十六辨中司設倚子

    九十七辨集政、端明二學士銜

    九十八辨堯、舜、禹之號及皇帝尊號

    九十九辨鑾坡

    一百辨進士特取一百九人

    百一辨致仕官俸給

    百二辨御史「端公」

    百三辨御史裏行

    百四辨陳恭公制詞

    百五辨元祐初哲宗納后

   卷第六

    百六辨馬齒

    百七辨三司使權亞宰相

    百八辨服制

    百九辨張仲宣坐贓免杖黥流嶺外

    百十辨宰相除觀文大學士(辨文缺)

    百十一辨狀元登第相繼為相

    百十二辨除制誥必先召試

    百十三辨除宰相有誥有敕

    百十四辨詔賜金帶

    百十五辨門下繳駁依中書封還詞頭例

    百十六辨王荊公罷相除使相

    百十七辨置參政副宰相

    百十八辨宰相建節自魏公始,除使相自申公始,除職自沂公始

    百十九辨宋獻公罷參知,加資政大學士

    百二十辨開府位三公上

    百二十一辨繼照堂、資善堂

    百二十二辨館職與貼職

   卷第七

    百二十三辨宮觀置使及置提舉

    百二十四辨學士院、翰林院

    百二十五辨以樞密使為御史中丞

    百二十六辨宰相除受兼職亦用麻後止降敕

    百二十七辨用清凉傘

    百二十八辨寇萊國公為宋偓婿,當國主兵不以主為嫌

    百二十九辨黃傘與紅傘

    百三十辨慈聖太后戲擲錢

    百三十一辨邵興宗召試秘閣

    百三十二辨盧多遜言乾德年號

    百三十三辨成都帥例不許將家屬及以待制知成都

    百三十四辨王沂公召試館職

    百三十五辨范蜀公請下詔斬趙清獻公

    百三十六辨王德用謫知隨州

    百三十七辨范諷、石曼卿皆喜曠達

    百三十八辨孫甫言丁度求大用

    百三十九辨親王玉帶佩玉魚

    百四十辨賜王荊公玉帶懸金魚

    百四十一辨太宗賜蘇易簡飛白書玉堂四字。

    百四十二辨梁莊肅公監在京倉

    百四十三辨錢希白兄草弟麻,韓絳弟草兄制,曾子宣子草父制

    百四十四辨蘇子容與杜岐公名位齒爵相似

    百四十五辨王文公答王魏公書

   卷第八

    百四十六辨王伯庸考廷試不敢以劉原父為第一

    百四十七辨李文定省試黜落,有司奏乞取之,廷試遂為第一

    百四十八辨柳開被黜,徐士廉擊鼓自列,詔盧多遜覆試,開復不預,盧多遜為言,太祖賜開及第

    百四十九辨蘇子容言暨陶當以入聲呼

    百五十辨馮道奏請鏤六經印板

    百五十一辨印板自唐有之,杭州為上,蜀本次之,福建為下(辨文缺)

    百五十二辨蘇易簡與宋白同入翰林

    百五十三辨韓魏公籍陝西義勇兵

    百五十四辨韓康公不主李仲昌開六塔河

    百五十五辨太宗北伐

    百五十六辨龐穎公請汰冗兵

    百五十七辨夏文莊、韓魏公自樞密為三司使

    百五十八辨天章置侍講自賈文元始

    百五十九辨王禹玉修仁宗、英宗史成,詔燕垂拱殿

    百六十辨彭器資、韓持正知成都,除寶文閣侍制

    百六十一辨范忠宣自知慶州至拜相纔百餘日

    百六十二辨呂申公、章郇公當國皆加判樞密院,後改判為兼樞密副使

    百六十三辨竇懷貞以僕射兼御史大夫詔平章國事後以為制

    百六十四辨國史賜幣器自秦觀始

    百六十五辨東都西都為西京,應天府為南京,大名府為北京,遂為西京

    百六十六辨天禧中詔許五品以上乘狨毛暖坐

    百六十七辨蔡君謨、賈青進建州龍團茶

    百六十八辨呂許公乘倚子輿至殿陛

   卷第九

    百六十九辨賈文元安撫北京兼領河北路

    百七十辨中書五房置檢正官二員、都檢正一員

    百七十一辨樞密承旨舊用士人

    百七十二辨王景彝自翰林學士除副樞

    百七十三辨郭逵以簽書樞密為陝西宣撫,後以宣徽使判延州

    百七十四辨崇政殿說書自賈文元始

    百七十五辨范文正薦晏元獻為祕閣校勘

    百七十六辨王武公謫知隨州

    百七十七辨夏文莊、韓魏公自副樞為三司使

    百七十八辨賢良對策自董仲舒始

    百七十九辨本朝冬至與虜曆差一日

    百八十辨富鄭公以宰相判樞密院

    百八十一辨彭器資三任職官,始改太子中允

    百八十二辨元厚之遷知廣州,神宗喜其謝表

    百八十三辨蘇子瞻為秋燕致語,譏在喪用樂

    百八十四辨歐陽永叔、趙叔平罷政,除觀文殿學士

    百八十五辨館職罷詩賦,試論策

    百八十六辨親王位壓宰相

    百八十七辨御史牒閤門請對

    百八十八辨孔文仲對策初覆考皆在第三

    百八十九辨范景仁殿試不肯抗聲,自陳三省第一

    百九十辨張文節求判國子監

    百九十一辨司馬溫公與呂申公辭知制誥

   卷第十

    百九十二辨蘇子容獨免為元祐黨人

    百九十三辨王冀公受資政殿學士

    百九十四辨丁晉公知鄆州斬舟人使渡河,虜人退師

    百九十五辨王繼忠戰沒契丹

    百九十六辨陳烈行怪多偽

    百九十七辨蘇子瞻草呂微仲麻,云果毅而達

    百九十八辨杜祁公假驛舍居

    百九十九辨練夫人救福州一城人

    二百辨晁文元公以儒釋二教相參

    二百一辨米芾謁蔡攸求王略帖

    二百二辨曹瑋有叛卒投趙德明

  附錄二

   宋史卷四百四十五葉夢得傳

   清·胡心耘輯《宇文紹奕事實》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點校說明

  石林燕語十卷,宋葉夢得撰。葉夢得(公元一0七七年——一一四八年)字少蘊,號石林居士,原籍吴縣(今屬江蘇),居烏程(今浙江吴興)。北宋哲宗紹聖四年登進士第,遂遷祠部郎官。徽宗大觀初,任起居郎、翰林學士,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汝州,積極參預朝政。高宗初,曾官戶部尚書,遷尚書左丞;紹興時,任江東安撫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行宮留守,致力於防務及軍餉供應。後加觀文殿學士知福州,兼福建安撫使。以崇信軍節度使致仕,卒贈檢校少保。宋史有傳。

  葉夢得一生,屢經仕宦,學問博洽,精熟掌故,故著述甚富。據南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著錄,尚存者如春秋傳二十卷、春秋考十六卷、春秋讞二十三卷、石林奏議十五卷、石林燕語十卷、避暑錄話二卷(或作四卷)、巖下放言三卷(或作一卷)、石林家訓一卷、建康集八卷(或作十卷)、石林詩話二卷詞一卷共十一種,佚書包括玉澗雜書等近十種,內容有詩文、詞章、奏議、考釋、筆記等。在筆記類著作中,石林燕語是很有代表性、最重要的一種。

  石林燕語蓋成書於宋南渡之初。據自序稱,葉夢得於宣和五年(公元一一二三年)歸隱湖州,至建炎二年(公元一一二八年)由其子棟程模編集成書,大約經過了四、五年的時間。其書中所記建炎二年之後事,當屬後人增益。石林燕語是作者在湖州宴游之餘,隨筆札記的故實舊聞或古今嘉言善行。夢得曾歷神宗、哲宗、徽宗、欽宗、高宗五朝,闇熟朝廷的典章制度、瑣聞軼事。在宋代人同類著作中,尤詳於官制科目,頗足以補史傳之闕,「與宋敏求春明退朝錄、徐度却掃編可相表裏」。(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由於石林燕語成書於動亂之時、偏僻之地,缺少可供參攷的圖書資料;又因作者記憶失真和考據未詳,出現了若干謬誤。於是在石林燕語之後,南宋產生了兩部糾謬之作,一是玉山汪應辰(聖錫)的石林燕語辨,一是成都宇文紹奕的石林燕語考異。石林燕語辨,陳振孫已云「未見」,說明南宋傳本已稀;考異今亦無單刻本。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曰:「是一朝故事,得夢得之書而梗概是存,得紹奕之書而考證益密,二書相輔而行,於史學彌為有裨矣。」這個論斷是恰當的。考異經修四庫全書時,從永樂大典輯出,各附入燕語本條之下。石林燕語辨今有儒學警悟本,共二百零二目(其中三條有目無文),對燕語亦多有辨正。從條目來說,考異五十八條,僅為辨的四分之一;辨與考異同者四十八條,略異者八條,不同者二條。今將儒學警悟本的辨文,參校清胡心耘永樂大典輯本,作為本書的附錄,以供參閱。

  石林燕語舊著有明初刻本,未見,疑即明正德元年(公元一五0六年)楊武刻本。這是我們現在能夠見到的最早刻本。它和明商濬稗海本都是根據鈔本刊刻的。兩本文字,略有不同。四庫全書所收石林燕語,系從永樂大典抄出,俗稱「閣本」。此本並有四庫館臣的案語。清咸豐二年至四年間(公元一八五二年——一八五四年),葉珽琯(調生)、胡珽(心耘)以文瀾閣所抄之永樂大典本,校以明正德元年楊武刻本及重刻本、商濬稗海本,參校了清何焯、沈欽韓校語,輯采了四庫全書考證、宋李心傳舊聞證誤等書資料,補充考訂了燕語之誤,分列本條之下。此本收入琳瑯秘室叢書內。這是燕語與考異較為完善的本子。

  這次整理石林燕語及考異,就是以葉調生、胡心耘的合校本為底本,參校了儒學警悟本、說郛本、別本稗海本,又覆校了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明正德元年楊武刻本和另一明刻抄配本,改正了底本若干置誤之處。同時,新整理本基本保留了閣本上的案語,錄入的他人的案語,均加名氏以示區別。校點和整理中的不妥及謬誤,定當多有,切盼讀者教正。

  侯忠義

  一九八三年一月

  ●原序

  宣和五年,余既卜別館於卞山之石林谷,稍遠城市,不復更交世事,故人親戚時時相過周旋。嵁巖之下,無與為娛,縱談所及,多故實舊聞,或古今嘉言善行,皆少日所傳於長老名流,及出入中朝身所踐更者;下至田夫野老之言,與夫滑稽諧謔之辭,時以抵掌一笑。窮谷無事,偶遇筆札,隨輙書之。建炎二年,避亂縉雲而歸。兵火蕩析之餘,井闆湮廢,前日之客死亡轉徙略相半,而余亦老矣。洊罹變故,志意銷隳,平日所見聞,日以廢忘,因令棟裒集為十卷,以石林燕語名之。其言先後本無倫次,不復更整齊。孔子論虞仲、夷逸曰:「隱居放言」;而公明賈論公叔文子曰:「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子曰:「其然。」夫言不言,吾何敢議?抑謂初無意於言而言,則雖未免有言,以余為未嘗言可也。八月望日,石林山人序。

  ●石林燕語卷一

  太祖皇帝微時,嘗被酒入南京高辛廟,香案有竹桮筊,因取以占己之名位。 【 因取以占己之名位 「因」說郛本作「人」。】 俗以一俯一仰為聖筊。 【 俗以一俯一仰為聖筊 原無「俗」字,今據儒學警悟本、說郛本校補。】 自小校而上自節度使,一一擲之,皆不應。忽曰:「過是則為天子乎?」一擲而得聖筊。天命豈不素定矣哉!晏元獻 【 珽案:楊本、商本並作元憲,此字不可混用。據宋史本傳及宋敏求春明退朝錄所載,晏殊諡元獻,說郛二十所採燕語,亦訛憲。】 為留守,題廟中詩,所謂「庚庚大橫兆,謦欬如有聞。」蓋記是也。

  太祖英武大度,初取僭偽諸國,皆無甚難之意。將伐蜀,命建第五百間於右掖門之前,下臨汴水,曰:「吾聞孟昶族屬多,無使有不足。」昶既俘,即以賜之。召李煜入朝,復命作禮賢宅於州南,略與昶等。嘗親幸視役,以煜江南嘉山水,令大作園池,導惠民河水注之。會煜稱疾,錢俶先請覲,即以賜俶。二居壯麗,制度略侔宮室。是時,諸國皆如在掌握間矣。 【 諸國皆如在掌握間矣 「如」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均作「知」;儒學警悟本「知」下並有「之」字。】 昶居後為尚書都省,俶居至錢思公惟演,亦歸有司,以為冀公宮錫慶院,今太學其故地 【 地疑址】 也。

  攷異:禮賢宅在京城南,錢俶入覲太祖,以此館之。至太宗初,俶納土始賜焉,非俶先請覲即賜也。錢思公與諸弟乞歸之有司,非思公獨請也。

  漢凡王宮,皆曰「禁中」;後以元后父名禁,遂改「禁」為「省」。唐以前,天子之命通稱「詔」,武后名照, 【 照疑曌。】 遂改「詔」為「制」。 【 趙彥衞雲麓漫鈔一:上言之為制,下承之為詔。】 肅、代後,集賢院有待制之名,即漢東方朔之徒所謂「待詔金馬門」者也。京師大內,梁氏建國,止以為建昌宮,本唐宣武節度治所,未暇增大也。後唐莊宗遷洛,復廢以為宣武軍。 【 案:此句舊本脫「武」字,今據五代會要增入。】 晉天福中,因高祖臨幸,更號大甯宮,今新城是也。其增展外羅城,蓋周世宗始為之。

  攷異:漢制度云:帝之下書有四: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戒勅。 【 見蔡邕獨斷。】 此云天子之命通稱「詔書」,非也。唐永徽中,命弘文館學士一日一人待制於武德殿西門,則待制名非始於肅、代以後也。明皇置翰林院,延文章之士至術數之士皆處之,謂之「待詔」。即待詔之名,初不改也。

  太祖建隆初,以大內制度草創,乃詔圖洛陽宮殿,展皇城東北隅,以鐵騎都尉 【 都尉,續通鑑長編四作「都將」。】 李懷義與中貴人董役,按圖營建。初命懷義等,凡諸門與殿須相望,無得輙差,故垂拱、福甯、柔儀、清居四殿正重,而左右掖與昇龍、銀臺等諸門皆然,惟大慶殿與端門少差爾。宮成,太祖坐福甯寢殿,令闢門前後,召近臣入觀。諭曰:「我心端直正如此,有少偏曲處,汝曹必見之矣!」羣臣皆再拜。後雖嘗經火屢修,率不敢易其故處矣。

  太宗即位,尊孝章皇后為開寶皇后,移居東宮,而不建名。真宗尊明德太后,始名所居殿曰嘉慶。後中書門下請為皇太后建宮立名,於是,詔築宮曰萬安。明肅太后既臨朝,不築宮,止名所居殿曰會慶。明肅上仙,遺詔進太妃楊氏為皇太后,乃名所居為保慶,號保慶太后。訖治平,慈聖宮曰慈壽,元祐宣仁宮曰崇慶,建中欽聖宮曰慈德,皆遵用萬安故事也。崇甯初,元符太后宮稱崇恩,蓋進太后故禮,加於開寶云。

  崇政殿即舊講武殿,惟國忌前一日,及軍頭司引見,呈試武藝人。吏部引改官人,即常朝退,少頃,以衫帽再坐。忌前則服淡黃衫皁帶,自延和殿出,降階由庭中步至,不乘輦;遇雨,然後行西廊。皆祖宗之舊也。從官獨二史入侍。 【 從官獨二史入侍 「二史入侍」稗海本作「二史人入侍」,重刻楊本作「二史入入侍」。】 舊制不甚大。崇甯初,始徙向後數十步。因增舊制,發舊基,正中得玉斧,大七八寸,玉色如截肪,兩旁碾波濤戲龍,文如屈髮,制作極工妙。余為左史時,每見之。蓋古殿其下必有寶器為之鎮。今乘輿行幸,最近駕前所持玉斧是也。

  東華門直北有東向門,西與內東門相直,俗為之謻門,而無牓。張平子東京賦所謂「謻門曲榭」者也。薛綜注:「謻,屈曲斜行, 【 屈曲斜行 各本並作「曲屈」,今依文選注。】 ,依城池為道。」集韻「謻字或作簃」,以為宮室相連之稱。今循東華門牆而北轉,東面為北門,亦可謂斜行依牆矣。凡宮禁之言,相承必皆有自也。

  啟聖禪院,太宗降誕之地,太平興國中既建為寺,以奉太宗神御。太祖降誕於西京山子營,久失其處。真宗朝,嘗遣人訪之。或以驍勝營旁馬廐隙地有二岡隱起為是。復即其地建應天禪院,以奉太祖。天聖中,明肅欲置真宗神御其間,而難於遺太宗,因以殿後齋宮並置二殿,曰三聖殿。慶曆中,始名太祖殿曰興先,太宗曰帝華,真宗曰昭考。

  攷異:昭考當作昭孝。

  瓊林苑、金明池、宜春苑、玉津園,謂之四園。瓊林苑,乾德中置。大平興國中,復鑿金明池於苑北,導金水河水注之,以教神衞虎翼水軍習舟楫,因為水嬉。宜春苑本秦悼王園,因以皇城宜春舊苑為富國倉, 【 因以皇城宜春舊苑為富國倉 「因」原作「內」,今據楊刻本、稗海本校改。】 遂遷於此。玉津園,則五代之舊也。今惟瓊林、金明最盛。歲以二月開,命士庶縱觀,謂之「開池」;至上巳,車駕臨幸畢,即閉。歲賜二府從官燕,及進士聞喜燕,皆在其間。金明,水戰不復習,而諸軍猶為鬼神戲,謂之「旱教」。玉津,半以種麥,每仲夏,駕幸觀刈麥;自仁宗後,亦不復講矣,惟契丹賜射為故事。宜春,俗但稱庶人園,以秦王故也,荒廢殆不復治。祖宗不崇園池之觀,前代未有也。

  太祖嘗問趙中令:「禮何以男子跪拜,而婦人不跪?」趙不能對。詢徧禮官,皆無知者。王貽孫,祁公溥之子也,為言古詩「長跪問故夫」,即婦人亦跪也。則天時,婦人始拜而不跪,因以大和中張建章渤海國記所載為證。趙大賞。天聖初,明肅太后垂簾,欲被袞冕,親祠南郊,大臣爭莫能得。薛簡肅公問:「即服袞冕,陛下當為男子拜乎?婦人拜乎?」議遂格。 【 四庫館案曰:石林燕語天聖初云云,愛日齋叢鈔引燕語證誤、湘山野錄辨其非親郊即謁太廟也。攷宋史新編載,明道元年詔講皇太后謁廟儀云云,明肅本傳、薛奎傳俱云后以袞冕謁太廟,奎力諫不聽。陳均編年備要所載亦同,是先一年詔議儀禮,而次年舉行謁廟之典,顯然無疑,豈天聖時已將有事南郊而不豫詔廷議者乎?歐陽修為奎作墓志,亦載此事,而曰:后不能奪為改服。雖改服之說與各書微異,終未聞格而不行也。然則燕語所記不特誤謁廟為親郊,并誤明道為天聖,且誤已行之事為未行也。】 禮九拜,雖男子亦不跪,貽孫之言蓋陋矣。簡肅亦適幸其言偶中,使當時有以貽孫所陳密啟者,則亦無及矣。然天下至今服簡肅之抗論也。

  母后加諡自東漢始。本朝后諡,初止二字;明道中,以章獻明肅嘗臨朝,特加四字。至元豐中,慶壽太皇太后上仙,章子厚為諡議請於朝,詔以太皇太后功德盛大,四字猶懼未盡,始仍故事,遂諡慈聖光獻。自是宣仁聖烈與欽聖憲肅,皆四字云。

  攷異:始仍故事,當作姑仍故事。詔云:今以四字為諡,大懼未足形容萬一,姑循故事而已,宜以四字定諡。

  熙甯末年旱,詔議改元。執政初擬大成,神宗曰:「不可!成字於文,一人負戈。」 【 珽案:陳郁藏一話腴云,執政初擬美成,上曰:「羊大帶戈,不可!」與此條小異。王得臣麈史中所載,與藏一話腴同。】 繼又擬豐亨,復曰:「不可!亨字為子不成,惟豐字可用。」改元豐。

  范魯公質、王祁公溥皆周朝舊相。太祖受禪時,質年四十四,溥四十二,在位俱二年。質罷八年薨,溥二十年薨。雍容禪代之際,疑間不生,雖二人各有賢德,然太祖保全大臣,亦前代所未有也。質性本卞急, 【 質性本卞急 「卞」稗海本作「褊」。】 ,好面折人過,然以廉介自居,未嘗營生事,四方饋獻皆不納。太宗嘗論前宰相,以質循規矩,慎名器,持廉節為稱。溥寬厚,喜薦導後進。罷相時,其父尚無恙,猶常執子弟之禮不廢。貽永尚太宗女,乃其子也。

  張伯玉皇祐間為侍御史,時陳恭公當國。伯玉首言天下未治,未得真相故也,由是忤恭公。仁宗時眷恭公厚,不得已出伯玉知太平州,然亦惜其去,密使小黃門諭旨勞之,曰:「聞卿貧,無慮,朕當為卿治裝。」翌日,中旨三司賜錢五萬,恭公猶執以為無例。上曰:「吾業已許之矣。」卒賜之。祖宗愛惜財用如此,又見所以獎勵言官之意也。

  明肅太后上徽號初,欲御天安殿,即今大慶殿也。王沂公爭之, 【 王沂公爭之 原無「王」字,今據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校補。】 乃改御文德殿。元祐初,宣仁太后受冊,有司援文德故事為請,宣仁不許,令學士院降詔。蘇子瞻當制,頗斥天聖之制,猶以御文德為非是。既進本,宣仁批出曰:「如此是彰先姑之失,可別作一意,但言吾德薄,不敢比方前人。」聞者無不畏服。是歲,冊禮止御崇政殿。 【 冊禮止御崇政殿 「政」原作「德」,今據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校改。】

  攷異:按子瞻草詔云:矧子涼薄,常慕謙虛,豈敢 【 林駉源流至論後集九,后德條注引蘇軾草詔,矧子作且子,謙虛作謙冲,豈敢作況敢。】 躬御治朝。自同先后處之無過之地,乃是愛君之深。內批常慕字以下二十六字,旨意稍涉今是,不免有昔非之議,可敍述太皇太后碩德,實不及章獻,不敢必依章獻御文德殿故事,宜三省改此意進入。

  韓魏公為英宗山陵使。是時,兩宮常為近侍姦人所間。一日侵夜,忽有中使持簾帷御封至,魏公持之久不發,忽自起赴燭焚之。使者驚懇曰:「有事當別論奏,安可輙焚御筆?」公曰:「此某事,非使人之罪也,歸但以此奏知。」卒焚之。有頃,外傳有中使再至,公亟出迎問故。曰:「得旨追前使人,取御封。」公曰:「不發,焚之矣。」二使歸報,慈聖歎息曰: 【 慈聖歎息 稗海本「慈聖」下有「太后」二字。】 「韓琦終見事遠,有斷。」

  攷異:英宗當作仁宗。

  大遼國信書式,前稱月日,大宋皇帝謹致書於大遼國徽號皇帝闕下,入辭,次具使副全銜,稱今差某官充某事國信使副,有少禮物,具諸別幅,奉書陳賀不宣,謹白,其辭率不過八句。回書其前式同,後具所來使銜,稱今某官等回,專奉書陳謝不宣,謹白,不具副使銜,辭亦不過八句。元祐間,宣仁太后臨朝,別遣太后使副以皇帝書達意,式皆如前,但云:今差某官充太皇太后某使爾。賀書亦如之。

  元祐垂簾,呂司空晦叔當國。元日,欲率羣臣以天聖故事,請太后同御殿,行慶會稱賀之禮。宣仁謙避不從,止令候皇帝御殿禮畢,百官內東門拜表而已。蘇子容當制,作手詔云:「顧惟菲涼,豈敢比隆於先后?其在典法,亦當幾合於前規。」是歲,進春帖子,其一篇云:「上壽春朝近外廷,詔恩不許會公卿。即時二史書謙德,只使羣臣進姓名。」 【 蘇魏公文集二十二太皇太后賜門下手詔,幾作稽,前作良,二十八近作覲。】

  國朝典禮,初循用唐開元禮,舊書一百五十卷。太祖開寶中, 【 通考一百八十七引此條作開寶初。】 始命劉溫叟、盧多遜、扈蒙三人,補緝遺逸,通以今事,為開寶通禮二百卷,又義纂一百卷,以發明其旨,且依開元禮,設科取士。嘉祐初,歐陽文忠公知太常禮院,復請續編,以姚闢、蘇洵掌其事,為太常因革禮一百卷,議者病其太簡。元豐中,蘇子容復議,以開寶通禮及近歲詳定禮文,分有司、儀注、沿革為三門,為元豐新禮,不及行。至大觀中始修之,鄭達夫主其事。然時無知禮舊人,書成頗多牴牾,後亦廢。

  士大夫家廟,至唐以來不復講。 【 至唐以來不復講 「來」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均作「後」。】 慶曆元年郊祀赦,聽文武官皆立廟,然朝廷未嘗討論立為制度,無所遵守,故久之不克行。皇祐二年,初祀明堂,宋莒公為相,乃始請下禮官定議,於是請平章事以上立四廟,東宮少保以上立三廟,而其詳皆不盡見。文潞公為平章事,首請立廟於洛,終無所攷據,不敢輕作。至和初知長安,因得唐杜佑舊廟於曲江,猶是當時舊制,一堂四室, 【 一堂四室 「四」原作「一」,今據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校改。】 旁為兩翼。嘉祐初,遂倣為之。兩廡之前,又加以門,以其東廡藏祭器,西廡藏家牒。祊在中門之右,省牲展饌滌濯等在中門之左。別為外門,置庖廚於中門外之東南。堂中分四室,用晉荀安昌公故事,作神版而不為主。唐周元陽祀錄以元日、寒食、秋分、冬夏至,為四時祭之節。前祭皆一日致齋,在洛則以是祭,或在他處則奉神板自隨,倣古諸侯載遷主之義。公元豐間始致仕歸洛,前此在洛無幾,則廟不免猶虛設,乃知古今異制,終不可盡行也。

  父沒稱皇考,於禮本無見。祭法言: 【 【 祭法言 「祭法」楊刻本、儒學警悟本、說郛本、稗海本均作「王制」。】 案:曲禮祭王父曰皇祖考,王母曰皇祖妣,父曰皇考,母曰皇妣,安得云於禮本無?又五廟見祭法,不見王制。此皆葉氏之誤,後人改之,必以此也。】 天子五廟,曰:考廟,王考廟,皇考廟,顯考廟,祖考廟。則皇考者,曾祖之稱也。自屈原離騷稱「朕皇考曰伯庸」,則以皇考為父。故晉司馬機為燕王告祔廟文,稱「敢昭告於皇考清惠亭侯」,後世遂因不改。漢議宣帝父稱,蔡義初請諡為悼,曰悼太子;魏相以為宜稱尊號曰皇考。 【 魏相以為宜稱尊號曰皇考 說郛本無「號」字。】 則皇考乃尊號之稱,非後世所得通用。然沿習已久,雖儒者亦不能自異也。

  攷異:曲禮祭父曰皇考,此云父沒稱皇考,於禮本無見,非也。

  治平中,議濮安懿王稱號,學士王禹玉、中丞呂獻可、諫官范景仁、司馬君實等,皆謂宜稱皇伯,此固顯然不可。歐陽永叔為參政,尤詆之。五代史書追尊皇伯宗儒為宋州刺史,所以深著其說。然遂欲稱考,則不免有兩統貳父之嫌,故議者紛然久不決。慈聖光獻太后內出手詔,令稱「親」。當時言官亦力爭而止,以諸侯入繼,古未有也。自漢宣帝以來始見之。魏相以為宜稱皇考,此固亡乎禮之禮, 【 此固亡乎禮之禮 「乎」原作「于」,今據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校改。】 ,而哀帝稱定陶王為恭皇,安帝稱清河王為孝德皇,則甚矣。禮以王以皇以顯冠考,猶是尊稱, 【 猶是尊稱 「稱」儒學警悟本作「親」。】 若舉諡而加皇,乃帝號,既不足辨父子,子而爵父,此正禮之所禁也。曾子固嘗著議,以為父沒之通稱,施於為人後之義為無嫌,此蓋附永叔之意。當時羣議既不決,故仍舊,但稱濮安懿王,蓋難之也。

  攷異:時呂獻可為御史知雜,范景仁為翰林學士,此云呂中丞、范諫官,非也。曾子固謂皇考一名,而為說有三:如禮之皇考則曾祖也;漢宣帝父稱尊號曰皇考,則加考以皇號也;屈原稱皇考曰伯庸之類,則父歿之通稱也。且言有可有不可者,其剖析甚詳,而以悼園稱皇立廟為非。今三說中,專舉其父歿之通稱一句,以為附永叔之意,亦未盡也。若謂皇乃帝號,則或曰皇考,或舉諡而加皇,苟以為不可,則一也,豈得一以為亡乎禮之禮一以為甚矣乎?既以濮議稱皇伯為顯然不可,又以稱考為有兩統貳父之嫌,然則當何稱乎?歐陽公嘗辨二父則有之,而非兩統也。然則兩統或可以言嫌,而貳父亦謂之嫌,非也。

  皇祐、治平,天下財賦歲入皆一億萬以上,歲費亦一億萬以上,出入略相當。景德官一萬餘員,皇祐、治平加二萬餘員,景德郊費六百萬,皇祐、治平加一千萬以上,二者皆倍於景德。元豐中,曾子固嘗請欲推攷所從來,悉為裁損,使歲入如皇祐、治平,而祿吏奉郊之費同景德,止二者所省已半。以類推之,歲入以億萬為率,歲但省三之一, 【 歲但省三之一 「三」楊刻本、稗海本作「十」。】 則三十年當有九億萬,遂可以為十五年之蓄。議格不行。此雖論其大約,未必盡然,要之言節用,似當略倣此,可以得實效,愈於毛舉目前瑣碎,徒為裁減之名,而訖不能行也。

  仁宗慶曆初,嘗詔儒臣檢討唐故事,日進五條,數諭近臣,以為有補,其後久廢。元祐間,蘇子容為承旨,在經筵復請如故事。史官學士采新舊唐書諸帝所行,及羣臣獻納,日進數事,因詔講讀。官遇不講日,各進漢、唐故實二事, 【 漢唐故實二事 「二」稗海本作「三」。】 子容仍於逐事後略論得失大旨,當時遂以為例。

  濮議,廷臣既皆欲止稱皇伯,歐陽文忠力詆以為不然,因引儀禮及五服敕云「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服」。則是雖出繼,而其本生猶稱父母也,是以漢宣帝、光武皆尊其父稱皇考。時未有能難之者。惟司馬君實在諫院獨疏之,云:「為人後而言父母,此因服立文;舍父母則無以為稱,非謂其得稱父母也。此殆政府欲欺罔天下之人,以為皆不識文理。若宣帝承昭帝之後,以孫繼祖則無嫌,故可尊其父為皇考,而不敢尊其祖為皇祖。光武起布衣,雖名中興,與創業同,使自立七廟猶不為過,況但止稱皇考。今上為仁宗子,而稱濮王為皇考,則置仁宗何地乎?」文忠得此,亦無以奪之。謂稱皇伯不然,君實雖辨之力,然無據依,亦終不能奪文忠也。

  攷異:按兩制等議,謂禮律為父母報云者,勢當然不可,云為叔伯報也。趙大觀又引「去婦出母」為證,則當時論難非獨溫公,而此云未有能難之者,惟司馬君實云云,非也。既云文忠得此,亦無以奪之,又云君實終不能奪文忠也,則二者孰是?況二公各持其論,終未嘗少屈乎!

  故事,宰相食邑滿萬戶,始開國。賈文元罷相,知北京,未滿萬戶,以出師佐平貝州功, 【 以出師佐平貝州功 「師」儒學警悟本作「節」。】 特封安國公,其後以武勝軍節度使入為祥源觀使, 【 珽案:四庫全書攷證云:原本貝訛具,據宋史本傳改。又案:本傳賈昌朝除武勝軍節度使同平章判大名兼北京留守,尋以討貝州賊有功,移山南東道節度使,並無封安國公之文。其後歷封許、魏二國,亦未嘗封安國。至入為祥源觀使,則在判鄭州入覲時,非自武勝軍節度使也。此條與本傳互異。】 留京師,請還節。仁宗特置觀文殿大學士寵之。觀文有大學士,自文元始。蘇子容輓辭所謂「大邦開國寶元勳,祕殿升班寵舊臣」是也。 【 見蘇魏公文集十四。】

  故事,臺官皆御史中丞知雜與翰林學士互舉,其資任須中行員外郎以下,太常博士以上,曾任通判。人未歷通判,非特旨不薦,仍為裏行,此唐馬周故事也。議者頗病太拘,難於應格。熙甯初,司馬君實為中司,已請稍變舊制;及呂晦叔繼為中司,遂薦張戩、王子韶,二人皆京官也。既而王荊公驟用李資深,以秀州軍事判官特除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裏行。命下,宋次道當制,封還詞頭;已而次命李才元、蘇子容,皆不奉詔,蓋謂旋除中允而命,猶自選人而除也。三人皆謫,卒用資深。近歲有差遣,合用京官,特改官而除者,自資深始也。

  國朝經筵講讀官舊皆坐,乾興後始立。蓋仁宗時年尚幼,坐讀不相聞,故起立欲其近爾,後遂為故事。熙甯初,呂申公、王荊公為翰林學士,吴沖卿知諫院,皆兼侍講,始建議:以為六經言先王之道,講者當賜坐,因請復行故事。下太常禮院詳定。當時韓持國、刁景純、胡完夫為判院, 【 胡完夫為判院 「完」原作「宇」,今據儒學警悟本、何焯校語校改。通攷亦引作「完」。】 是申公等言。蘇子容、龔鼎臣、周孟陽,及禮官王汾、劉攽、韓忠彥,以為講讀官曰「侍」,蓋侍天子,非師道也。且講讀官一等,侍讀仍班侍講上,今侍講坐而侍讀立,不應為二,申公等議遂格。今講讀官初入,皆坐賜茶,唯當講,官起就案立, 【 廷琯案:當講官文獻通攷引作當講時起。何校以當講為句,官起上增一講字。】 講畢復就坐,賜湯而退。侍讀亦如之,蓋乾興之制也。

  邢昺自翰林侍講學士以工部尚書知曹州,仍舊職。翰林侍講學士外除,自昺始。張文節公知白求罷參知政事,以刑部侍郎充翰林侍讀學士,知天雄軍。翰林侍讀學士外除,自知白始。昺班翰林學士上,從其官也。

  ●石林燕語卷二

  周官「坐而論道謂之王公」者,非人臣也。王乃天子,公五等諸侯,自三公而下皆卿大夫爾。古者,以六卿兼三公,通謂之「卿」。唐制,宰相對正衙,皆立而不奏事,開延英奏事始得坐,非尊之也,蓋以其論事難於久立。本朝范魯公為相,當禪代之際,務從謙畏,始請皆立;則今經筵官初皆得坐者,非以其師尊之,亦以講讀難久立故也。太祖開寶中,召王昭素講便殿,太宗端拱中幸國子監,召學官李覺講,皆賜坐。此出一時特恩,非講官例也。

  攷異:周官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論道經邦,則坐而論道,非謂五等諸侯也。五等諸侯豈得云非人臣乎?周官孤卿大夫與三公位皆不同,豈得云三公而下皆卿大夫乎?三公官不必備,何必以卿兼公而通謂之「卿」乎?周公位冢宰,乃公兼卿也。開寶中,乃開寶元年;端拱中,亦端拱元年。

  應天府藝祖肇基之地,祥符七年,始建為南京, 【 始建為南京 「建」儒學警悟本作「造」。】 詔即衙城為大內,正殿以歸德為名。當時雖降圖營建,而實未嘗行。天禧中,王沂公為守,始請減省舊制,別為圖以進,亦但報聞。其後夏文莊、韓忠憲、張文定相繼為守,有請僅能修祥輝、崇禮二門而已。元豐間,蘇子容自南京被召還朝,復以為言,但請以沂公奏先修歸德一殿,約為屋百間,神宗亦未暇也。至今惟正門以真宗東封回,嘗駐蹕、賜赦、 【 賜赦 「賜」稗海本作「肆」。】 觀酺,賜名重熙頒慶樓。猶是雙門,未嘗改作,內中唯有御製詩碑亭二,余為守時已將傾頹,其中榛莽,殆不可入也。

  元豐官制行,王禹玉為左僕射,蔡持正為右僕射,新省成,即都堂禮上, 【 【 即都堂禮上 珽琯案:楊本、商本並訛作「禮工」,據何焯校語改。】 廷琯案:禮上,猶今之到任也。】 郎中、員外郎迎於門外。僕射拜廳訖,升廳,各判祥瑞案三道,學士、兩省官賀於廳上,中丞、尚書以下百官班於庭下,東西向。僕射降階就褥位,直省官贊揖;臺吏引中丞出班,北向致辭賀,復位;直省吏贊拜,僕射答拜;退即尚書省燕,侍郎、給舍以上,及中丞、學士皆與。時有司定儀制以聞,禹玉等拜辭,神宗以官名始正,特行之。自後為相者,初正謝即辭,例從之,故唯此一舉而已。

  元豐官制行,吴雍以左司郎中出為河北都轉運使。是時,神宗方經營北虜,有巡幸之意,密以委雍,乃除直龍圖閣。都司除職,自此始。其後文及甫自吏部員外郎出知陝府,潞公在洛便養為請,欲以示優禮,亦除直龍圖閣。郎官除職, 【 郎官除職 「除」原作「出」,今據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校改。】 自此始,皆非常例也。故自是郎官出入, 【 故自是郎官出入 此句稗海本作「故事自郎中出入」。】 皆未有得職者。至元祐間,范子奇自左司郎中除河北轉運使,范純粹自右司郎中除京東轉運使, 【 除京東轉運使 原無「使」字,今據儒學警悟本校補。】 皆除直龍圖閣,用吴雍例也。

  元豐五年,官制初行,新省猶未就,僕丞并六曹寓治於舊三司。司農寺、尚書省及三司使廨舍,七月成,始遷入。新省揭牓曰「文昌府」,前為都省令廳,在中,僕射廳分左右,凡為屋一千五百八十間有奇。六曹列於後,東西向,為屋四百二十間有奇。凡二千五百二十間有奇,合四千一百間有奇。時首拜王禹玉、蔡持正為相,至元祐、紹聖間二人皆貶,其後追治元祐黨人, 【 其後追治元祐黨人 「治」原作「至」,今據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校改。】 呂申公、司馬溫公、呂汲公、范忠宣、劉莘老皆貶,免者惟蘇公一人而已。故言陰陽者,皆謂凡居室以後為重,今僕射廳不當在六曹前。使言於是,都官員外郎家安國自言得唐都省圖,六曹在前,持獻請遷。遂遷舊七寺監,移建如唐制。既那其地步,欲速成,將作少監李誡總其事,殺其間數,工亦滅裂,余為祠曹郎, 【 余為祠曹郎 「祠」原作「詞」,今據楊刻本、稗海本校改】 尚及居之。議者惜其壯麗不逮前也。

  契丹既修兄弟之好,仁宗初,隆緒在位,於仁宗為伯。故明肅太后臨朝,生辰正旦,虜皆遣使致書太后,本朝亦遣使報之,猶娣婦通書於伯母,無嫌也。至和二年,宗真卒,洪基嗣位,宗真妻臨朝,則仁宗之弟婦也,與隆緒時異。衆議:每遣使但致書洪基,使專達禮意, 【 使專達禮意 「專」儒學警悟本作「轉」,何焯校語作「傳」。】 其報亦如之,最為得體。元祐初,宣仁臨朝,洪基亦英宗之弟,因用至和故事。

  禮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鄭氏以逮為及識,當是有知之稱。舊法:祖父母私忌不為假。元豐編敕修假甯令,於父母私忌假下,添入逮事祖父母者准此,意謂生時祖父母尚存爾。 【 意謂生時祖父母尚存爾 珽案:「爾」字上並有「云」字。】 然不當言逮事,蓋誤用禮之文也。原為此法者,謂生而祖父母死,則為不 【 疑是「則不為假」。】 假,存則為假,所以別於父母也。若謂逮事為及見之辭,則禮云不逮 【 逮下疑脫「事」字。】 父母者,今遺腹子固有不及見父者矣,而母則安有不及見者乎?法初行,安厚卿為樞密,適祖母忌。祖母沒時,厚卿纔二歲,疑而以問禮部郎官何洵直。洵直雖知法官之誤,因欲遷就其說,引「子生三月而父名之」,以為天時一變為有識,欲以三月為限斷。過矣。今士大夫凡生,而祖父母存者,皆告假,從立法者之意也。

  唐以宣政殿為前殿,謂之「正衙」,即古之內朝也;以紫宸殿為便殿,謂之「上閤」,即古之燕朝也,而外別有含元殿。古者,天子三朝:外朝、內朝、燕朝。外朝在王宮庫門外,有非常之事,以詢萬民於宮中。內朝在路門外,燕朝在路門內。蓋內朝以見羣臣,或謂之路朝;燕朝以聽政,猶今之奏事,或謂之燕寢。鄭氏小宗伯注,以漢司徒府有天子以下大會殿,設於司徒府則為殿, 【 設於司徒府則為殿 稗海本無此句,有「為周之外朝而蕭何造未央宮言前殿」十五字。楊刻本亦同。】 則宜有後殿。大會殿設於司徒府,則為外朝;而宮中有前後,則為內朝、燕朝,蓋去周猶未遠也。唐含元殿,宜如漢之大會殿,宣政、紫宸乃前後殿,其沿習有自來矣。方其盛時,宣政蓋常朝,日見羣臣,遇朔望陵寢薦食,然後御紫宸;旋傳宣喚仗入閤,宰相押之,由閤門進,百官隨之入,謂之「喚仗入閤」。紫宸殿言「閤」,猶古之言「寢」,此御朝之常制也。中世亂離,宣政不復御正衙,立仗之禮遂廢;惟以隻日常朝,御紫宸而不設仗。敬宗始復修之,因以朔望陳仗紫宸以為盛禮,亦謂之「入閤」,誤矣。

  唐正衙日見羣臣,百官皆在,謂之「常參」;喚仗入閤,百官亦隨以入,則唐制天子未嘗不日見百官也。其後不御正衙,紫宸所見惟大臣及內諸司。百官俟朝於正衙者,傳聞不坐即退,則百官無復見天子矣。敬宗再舉入閤禮之後,百官復存朔望兩朝,至五代又廢。故後唐明宗始詔羣臣,每五日一隨宰相入見,謂之「起居」。時李淇 【 通考一百七,引此作琪。】 為中丞,以為非禮,請復朔望入閤之禮。明宗曰:「五日起居,吾思見羣臣,不可罷,朔望入閤可復。」遂以五日羣臣一入見中興便殿,為起居;朔望天子一出御文明前殿,為入閤,訖本朝不改。元豐官制行,始詔侍從官而上,日朝垂拱,謂之「常參官」;百司朝官以上,每五日一朝紫宸,為「六參官」;在京朝官以上,朔望一朝紫宸,為「朔參官」。遂為定制。

  古者天子之居,總言宮而不名,其別名皆曰堂,明堂是也。故詩言「自堂徂基」, 【 故詩言自堂徂基 「言」說郛本作「云」。】 而禮言「天子之堂」。初未有稱殿者。秦始皇紀言作阿房、甘泉前殿,蕭何傳言作未央前殿,其名始見。而阿房、甘泉、未央亦以名宮, 【 亦以名宮 「名宮」楊刻本、儒學警悟本、說郛本、稗海本均作「宮名」。】 疑皆起於秦時。然秦制獨天子稱陛下。漢魯有靈光殿,而司馬仲達稱曹操,范縝稱竟陵王子良,皆曰殿下,則諸侯王漢以來, 【 則諸侯王漢以來 「王」說郛本作「自」。】 皆通稱殿下矣。至唐初制令,惟皇太后、皇后,百官上疏稱殿下,至今循用之,蓋自唐始也。其制設吻者為殿,無吻者不為殿矣。 【 無吻者不為殿矣 原無「者」字,今據儒學警悟本校補。】

  本朝未定六參之制,百官日俟朝於前殿者。便殿初引班,常以四色官一人,立垂拱門外,亢聲唱。前殿不坐,及宰相便殿奏事畢,即復出, 【 即復出 「出」原作「初」,今據稗海本校改。】 押百官虛拜於前殿庭下而散。其宰相遇奏事日高者, 【 其宰相遇奏事日高者 「者」稗海本作「皆」。】 不復押,亦百官以序自拜於陛下而出。韓魏公為相,在位久,遂更不押班。王樂道為中丞,力擊之以為不臣,其言雖過,然當時議者猶以無故不押班為非禮。故司馬君實代樂道,以辰時二刻前朝,退則押班,過則免,遂以為例。

  前世常患加役流法太重,官有監驅之勞,而配隸者有道路犇亡困踣之患。蘇子容元豐中建議,請依古置圜土,取當流者治罪訖,髠首鉗足,晝夜居作,夜則置之 【 通考一百六十八,引此無置字。】 圜土,滿三歲而後釋。未滿歲而遇赦者不原。既釋仍送本鄉,譏察出入;又三歲不犯,乃聽自如。崇甯中,蔡魯公始行之,人不以為善也。

  集賢院學士,故事,初不分高下,但以為名而品秩自從其官。故吴正肅公以前執政,資政殿大學士劉原甫以從官翰林侍讀學士,皆以疾換授,蓋不為要職也。然在學士之列,視待制則為優,故元厚之以天章閣待制知南京。仁宗 【 仁宗當作神宗】 即位,亦特換授,是歲遷龍圖閣直學士,知廣州。蘇子容罷知制誥,知亳州;再遇赦,遂復此職。嘗請別其品秩,不報,故其謝表云:「惟麗正圖書之府,盛開元禮樂之司。在外館之地則為閑,正學士之名則已重。先朝著令,或自二府公台而踐更;近例遷官, 【 蘇魏公文集二十七卷作著定。近例遷官作近歲例遷。】 皆由兩省丞郎而兼領。」又云:「惟其恩數之優,當有官儀之別,亦嘗自言於公府,豈敢取必於僉諧?」

  攷異:集賢院學士錢若水、陳恕、郭贄,皆自前執政除,非獨吴正肅也。呂祐之、呂文仲、李維、盛度皆自翰林學士,晁迥自翰林學士承旨除,非獨劉原甫也。李行簡自龍圖閣待制除,非獨元厚之也。又有自集賢院學士除待制者陳升之、李大臨、陳繹、曾布、鄧綰、沈括、豐稷,皆是。其除龍圖直學士者,陳堯咨、任布、任中師、魏瓘、呂居簡、李東之、李參、孫長卿、呂溱、宋敏求皆是,亦非獨元厚之也。鄧綰自御史中丞得罪,元豐元年正月,復除龍圖閣待制,言者以為超越,乃改集賢院學士。七月,復除待制,則是時集賢院學士次於待制矣。蘇子容罷知制誥,歲餘會恩知婺州、亳州,入勾當三班院,加集賢院學士。此云罷知制誥而知亳州,再遇赦遂復此職,非也。

  國朝講讀官初未有定制,太宗始命呂文仲為侍讀,繼而加翰林侍讀,寓直於御書院。文仲官著作佐郎,但知其本官班而已。 【 但知其本官班而已 「知」稗海本作「如」。】 真宗初即位,楊文莊公徽之為樞密直學士,以老求罷。徽之嘗為東宮官,乃特置翰林侍讀學士以命之,併授文仲、夏侯嶠三人。又以邢昺為翰林侍讀學士,始升其班次,翰林學士祿賜並與之同。設直廬於祕閣,侍讀更直,侍講長上。 【 侍讀更直侍講長上 「直」稗海本作「置」,「長上」作「學士」。】

  講讀官自楊文莊等,後馮元、魯宗道皆以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讀,高若訥以天章閣待制兼侍讀,皆不加翰林及學士之名。讀官 【 通攷五十四,引此條,讀官上有國初侍三字。】 初無定職,但從講官入侍而已。宋宣獻、夏文莊為侍讀學士,始請日讀唐書一傳,仍參釋義理,後遂為定制。

  攷異:馮元、魯宗道皆兼侍講,此云侍讀,非也。

  唐有翰林侍書學士,柳公權嘗為之。太祖平蜀, 【 太祖平蜀 「太祖」楊刻本、稗海本均作「太宗」,誤。】 王著,蜀人,善書,為趙州隆平縣主簿。或薦其能書,召為衞尉寺丞、史館祗候,使詳定急就章等,後遂以為翰林侍書,而不加學士之名,蓋惜之也。自著後,不復除人。著後官亦不顯。有翰林學士王著者, 【 有翰林學士王著者 原無「者」字,今據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校補。】 自別一人,非此人也。

  王君玉琪為館閣校勘,晏元獻以前執政留守南京,辟為簽書留守判官公事,詔令帶舊職,從之。館職外除,自君玉始。

  神宗初,欲為韓魏公神道碑。王禹玉為學士,密詔禹玉具故事有無。禹玉以唐太宗作魏徵碑,高宗作李勣碑,明皇作張說碑,德宗作段秀實碑,及本朝太宗作趙普碑,仁宗作李用和碑六事以聞,於是御製碑賜魏公家。或云:即禹玉之辭也。

  唐制:門下省有弘文館,中書省有集賢殿書院,皆以藏圖書。弘文館即修文館也。武德初置,設生徒,使習書,選京官五品以上為學士,六品以上 【 當從唐六典九,作六品以下。】 為直學士,及使他官領直館。武后垂拱後,以宰相兼領館務。中宗景龍中置大學士,至開元初,乾元殿寫四部書置乾元院,後改麗政修書院,又改集賢,置學士等官,略如弘文。自是宰相皆帶弘文、集賢大學士,遂為故事。

  梁遷都汴,貞明中始於右長慶門東北,設屋十餘間,謂之「三館」,蓋昭文、集賢、史館也。初極卑隘。太宗太平興國中,更命於左昇龍門裏,舊車輅院地改作,置集賢書於東廡,昭文書於西廡,史館書於南廡,賜名崇文院,猶未有祕書省也。端拱中,始分三館,書萬餘卷,別為祕閣,命李至兼祕書監,宋泌兼直閣,杜鎬兼校理,三館與祕閣始合為一,故謂之「館閣」,然皆但有書庫而已。元豐官制行,遂改為祕書省。

  唐貞觀初,始置史館於門下省,以他官兼領,秩卑者以為直館,宰相莅修撰。開元中,李林甫為監修國史,始遷於中書省。復置史館修撰,迄五代,遂為故事。本朝乾德初,首以趙韓王監修國史,修撰之外復有編修、校勘、勘書。校勘、編修隨時創制不一,舊但以書庫吏鈔錄報狀論次,其後遂命進奏院及諸司,凡詔令等皆關送。開寶後,命中書樞密皆書時政記,以授史官。 【 珽案:李心傳舊聞證誤其按語云:實錄景德三年五月丙午,樞密院時置時政記,月終送中書,用王文穆、陳文忠之請也。大中祥符中,又命直送史館,非始於開寶後。葉誤矣。】 淳化中,張祕 【 祕當作佖。趙汝愚輯諸臣奏議六十六,有張佖上太宗乞復左右史之職疏。】 請別置起居院,為左右史之職,以梁周翰、李宗諤為之。凡長春崇德殿宣諭陳列事,中書以時政記記之,樞密院則本院記之,其餘百司封拜除授,沿革制置等事,皆悉記錄,月終送史館;而起居郎、舍人分直崇政殿, 【 起居郎舍人分直崇政殿 「郎」稗海本作「即」】 別記言動為起居注。元豐官制行,左右史所書如舊,各為廳於兩後省,史館歸之。著作局、國史院有故,則置假左散騎常侍廳為之,而後始以宰相監修。

  梁改樞密院為崇政院,因置直崇政院。 【 廷琯案:舊五代史職官志,梁開平元年,命敬翔為崇政院使,自後改置副史一人。二年,置崇政院直學士二員,其後又改為直崇政院。所叙官制,較此為詳。徐自明宰輔編年錄一引此條無因置直崇政院句。通攷五十八引此亦無。】 唐莊宗復舊名,遂改為樞密院直學士。至明宗時,安重誨為樞密使。明宗既不知書,而重誨又武人,故孔循始議置端明殿學士二人,專備 【 備編年錄作掌。】 顧問,以馮道、趙鳳為之,班翰林學士上,蓋樞密院職事官也。本朝樞密院官既備,學士之職浸廢,然猶會食樞密使廳。 【 使廳,通攷作院。】 每文德殿視朝,則升殿侍立,亦不多除人。官制行,乃與學士皆為職名, 【 皆為職名 「為」稗海本作「與」。】  【 學士上疑有脫字。通攷作乃與職事,亦誤。】 為直學士之冠,不隸樞密院。升殿侍立,為樞密都承旨之任。每吏部尚書補外,除龍圖閣學士,戶部以下五曹,則除樞密直學士,相呼謂之「密學」。

  元昊請和,歐公具當時議論有三:一曰天下困矣,不和則不能支,少屈就之,可以紓患;一曰羗夷險詐,雖和而不敢罷兵,則與不和無異,是空包屈就之羞,全無紓患之實;一曰自屈志講和之後,退而休息,練兵訓卒以為後圖。三說皆力破之,以為不和害少,和則害多。因言方今不羞屈志急欲就和之人,其類有五:不忠於陛下者欲急和,謂數年以來,廟堂勞於斡運,邊鄙勞於戎事,苟欲避此勤勞,自偷目下安逸;他時後患,任陛下獨當也。無識之人欲急和,謂和而偷安,利在目前; 【 利在目前 「前」稗海本作「下」。】 和後大患,伏而未發也。姦邪之人欲急和,謂寬陛下以太平無事,而望聖心怠於庶事;因欲進其邪佞,惑亂聰明也。疲兵懦將欲急和,謂屢敗之軍不知得人則勝,但懼賊來常敗也。陝西之民欲急和,謂其困於調發誅求也。五者,惟陝西之民可因宣撫使告以朝廷非不欲和,而賊未遜順之意,其餘可一切不聽,使大議不沮,而善算有成。

  本朝宰相,自建隆元年,至元祐四年,一百三十年,凡五十人;自元祐五年,至今紹興六年,四十六年,凡二十八人,幾倍於前也。

  故事,制科分五等,上二等皆虛,惟以下三等取人。然中選者亦皆第四等,獨吴正肅公嘗入第三等,後未有繼者。至嘉祐中,蘇子瞻、子由乃始皆入第三等。已而子由以言太直,為攷官胡武平所駮,欲黜落, 【 欲黜落 「欲」儒學警悟本作「與」。】 復降為第四等。 【 復降為第四等 「等」原作「第」,今據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校改。】 設科以來,止吴正肅與子瞻入第三等而已。故子瞻謝啟云:「誤占久虛之等。」

  官制行,內兩省諸廳照壁,自僕射而下,皆郭熙畫樹石;外尚書省諸廳照壁,自令僕而下,皆待詔書周官。蘇子容時為吏部侍郎,謝幸省進官表云:「三朝漢省,已叨過輦之恩;六典周官,願謹書屏之戒。」 【 蘇魏公文集三十九謝光祿大夫表,載此四句。】

  元豐間,三佛齊、注輦國入貢,請以所貢金蓮花、真珠、龍腦,依其國中法,親撒於御座,謂之「撒殿」。詔特許之。御延和殿引見,使跪撒於殿柱外,前未有也。注輦在廣州南,水行約四千里至廣州;三佛齊,南蠻別種,與占城國為鄰。 【 珽案:江少虞皇宋事實類苑卷六十,熙甯中,珠注國使人入貢,乞依本國俗撒殿。詔從之。使人以金盤貯珠,跪捧於殿檻之間,以金蓮花酌珠向御座撒之,謂之「撒殿」,乃其國至敬之禮也。據此,則撒殿乃熙甯中事,不在元豐間。雖同為神宗紀元,然有先後之別。攷宋史,凡兩見。注輦國撒殿,在熙甯十年,三佛齊國撒殿,則在元豐五年也。又宋史載,注輦國水行至廣州,約四十一萬一千四百里,李攸宋朝事實所載亦同。今燕語謂約四千里,其間相去懸殊,疑又有所誤記矣。通攷三百三十二云:凡千一百五十日而至,其去中國最遠。】

  國朝三公官,始未兼備,惟元豐末年, 【 元豐末年 珽案:楊本、商本無年字。翰苑新書全集一三公條,引此無年字。】 文潞公守太尉,雍王、曹王守司空,富鄭公、曹濟陽守司徒,皆同一時。其後宣和間,蔡魯公為太師,王將明為太傅,鄭達夫為太保,方相繼兩見。

  元豐三年,高麗入貢,有日本國車一乘,正使柳洪,副使朴寅亮,先致意館伴官云:「諸侯不貢車服,誠知非禮,但本國與中國,略見日本工拙爾。」 【 但本國與中國略見日本工拙爾 「本國」楊刻本作「本朝」,「與」楊刻本、稗海本作「欲」,「中國」楊刻本、稗海本作「中朝」。】 詔特許進。

  內香藥庫在謻門外,凡二十八庫。真宗賜御製七言二韻詩一首,為庫額曰:「每歲沈香來遠裔, 【 每歲沉香來遠裔 「香」楊刻本、稗海本作「檀」。】 累朝珠玉實皇居;今辰內府初開處,充牣尤宜史筆書。」

  唐正衙宣政殿庭皆植松。開成中,詔入閤賜對,官班退立東階松樹下是也。 【 東階松樹下是也 原無「松」字,今據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校補。】 殿門外復有藥樹,元微之詩云:「松間待詔應全遠, 【 松間待詔應全遠 「待詔」楊刻本、稗海本作「待制」。】 藥樹監搜可得知。」自晉魏以來,凡入殿奏事官,以御史一人立殿門外搜索,而後許入,謂之「監搜」。御史立藥樹下。至唐猶然,大和中始罷之。

  攷異:宣政殿庭東西有四松,非皆植松也。詔書乃開成元年正月,賜對當作次對。唐制:百官入宮殿門必搜,非止為奏事官也。藥樹,有監搜御史監搜, 【 有監搜御史監搜 「監搜御史」汪應辰石林燕語辨作「監察御史」。】 位非泛用,御史一人亦非立也。大和元年詔,今後坐朝,衆僚既退,宰臣復進奏事,其監搜宜停止,謂宰臣勿搜,非皆罷也。

  高麗自端拱後不復入貢。王徽立,嘗誦華嚴經,願生中國。舊俗,以二月望張燈祀天神,如中國上元。 【 珽案:袁文甕牖閒評引此條云:西域正月一日燃燈,中國正月十五日亦燃燈;但西域燃燈本是供佛,而中國燃燈特宴飲而已。高麗復用二月十五日燃燈祀天神,亦各從其便耶。】 徽一夕夢至京師觀燈,若宣召然。徧呼國中嘗至京師者問之,略皆夢中所見,乃自為詩識之曰:「宿業因緣近契丹,一年朝貢幾多般,忽蒙舜日龍輪召,便侍堯天佛會觀。 【 便侍堯天佛會觀 「侍」原作「待」,今據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校改。】 燈燄似蓮丹闕迥,月華如水碧雲寒,移身幸入華胥境,可惜終宵漏滴殘。」會神宗遣海商喻旨使來朝,遂復請修故事。余館伴時,見初朝張誠一館伴語錄所載云爾。 【 廷琯案:石林詩話載此詩,但有首尾二聯,作絕句一首。幸入華胥境,作忽到京華地。詩話云:元豐初始遣使來朝,神宗令張誠一問其復朝之意,始有記夢詩等語,與此海商喻者之言頗異。第六句,楊商二刻本皆作洩雲寒。洩雲,謂雲之飄散者。鮑照詩「洩雲去不極」,語非無根。此作碧雲,疑為後人所改。】

  ●石林燕語卷三

  唐舊事,門狀,清要官見宰相,及交友同列往來,皆不書前銜,止曰「某謹祇候」,「某官謹狀」。其人親在,即曰「謹祇候」,「某官兼起居,謹狀」;祇候、起居不並稱,各有所施也。至於府縣官見長吏,諸司僚屬見官長,藩鎮入朝見宰相及臺參,則用公狀,前具銜,稱「右某謹祇候」,「某官伏聽處分」,「牒件狀如前,謹牒」。此乃申狀,非門狀也。元豐以前,門狀尚帶「牒件狀如前」等語,蓋沿習之久,後雖去,而祇候、起居並稱,猶不改。今從官而上,於某官下稱「謹狀」,去「伏候裁旨」四字,略如唐制,而具前銜,謂之「小狀」。他官則前銜與前四字兼具,而不言「謹狀」,不知有「牒件狀如前,謹牒」七字,則「謹狀」字自不應重出。若既去此七字,則當稱「謹狀」。以為恭而反簡,自元豐以來失之也。

  太平興國中,司天言太一式有五福、 【 司天言太一式有五福 「式」稗海本作「或」。】 大游、小游、四神、 【 四神 「神」說郛本作「時」。】 天一、地一、真符、君綦、臣綦、民綦凡十神, 【 雲麓漫鈔九,太一十神有君基、民基,避唐明皇諱,改作綦,至今不改。】 皆天之貴神。而五福所臨無兵疫,凡行五宮,四十五年一易。今自甲申歲,入黃室巽宮,當吴分,請即蘇州建宮祠之。已而復有言今京城東南有蘇村,可應姑蘇之名, 【 可應姑蘇之名 「名」說郛本作「兆」。】 乃改築於蘇村,京師建太一宮自此始。 【 雲麓漫鈔二辨此極詳。】

  樞密使拜罷,舊皆用麻。皇祐中,狄武襄嶺南成功回,高文莊若訥為使,罷為羣牧制置使,武襄自副使補其闕,止令舍人院草辭,自是遂為故事。

  唐起居郎、舍人,皆隨宰相入殿。預聞奏事,仗在紫宸,則立殿下,直第二螭頭,即其■〈土幻〉處,和墨以記事,故號「螭頭」,或曰「螭■〈土幻〉」。自高宗後,前殿不奏事,則二史固無所書矣。本朝記注,初不侍立,但於前後殿為次,使候上殿臣寮退,面問所嘗言書之,然未嘗有敢告之也。後始詔後殿輪日入侍。崇甯初,鄭丞相達夫為史官, 【 面問所嘗言書之……為史官 珽案:楊本、商本並脫「官」字。合璧事類後集十八宰屬門引此條,「面問」作「回問」,「告之也」作「告知者」,「史官」作「左史」,極是。】 復建言:併前殿皆入,並立於垛殿,雖存故事,而奏對語略不相聞, 【 源流至論後集三起居注條引此,相聞作與聞。】 亦不敢自書。惟經筵得與講讀官並列,嘉祐間,賈直孺所請也。

  太祖初削平諸偽國,得其帑藏金帛,以別庫儲之,曰「封樁庫」,本以待經營契丹也。其後三司歲終所用,常賦有餘,亦併歸之。嘗喻近臣,欲候滿三五百萬,即以與契丹,以贖幽、燕故土;不從,則為用兵之費,蓋不欲常賦橫斂於民。故不隸於三司,今內藏庫是也。

  狨坐不知始何時, 【 朱彧萍洲可談一詳載狨坐製度,亦不言所始。】 唐以前猶未施用。太平興國中,詔工商庶人許乘烏漆素鞍,不得用狨毛煖坐,則當時蓋通上下用之矣。天禧元年,始定兩省五品、宗室將軍以上,許乘狨毛煖坐,餘悉禁,遂為定制。 【 遂為定制 「為」儒學警悟本作「編」。】 今文臣自中書舍人以上,武臣節度使以上,方許用,而宗室將軍之制,亦不行矣。

  攷異:太平興國七年,翰林學士承旨李昉等奏:商賈庶人有僭乘銀裝鞍勒、狨毛煖坐等,請禁斷。從之。當時以為僭,則非通上下用之矣。今著令諫議大夫以上,及節度使、曾任執政官者,許乘狨坐。此云文臣中書舍人以上,武臣節度使以上,方許用,非也。

  參知政事班,舊不與宰相同行。至道中,呂正惠公與寇萊公同為參知政事,正惠先相,恐萊公意不平,乃請進與宰相同行。萊公罷,復如舊。

  服色,凡言賜者,謂於官品未合服而特賜也。故執事官服紫,雖侍從以上官,未當其品,亦皆言賜;若官當其品,雖非侍從,如磨勘告便不帶賜矣。告不帶賜,則亦不當入銜。近見士大夫有誤以賜為正服之名,雖官及品,而銜猶沿習言賜,此不惟不知所應服,亦自讀其告不審也。

  郭進守雄州,太祖令有司造第於御街之東,欲以賜之。使盡用■〈同瓦〉瓦。有司言:非親王、公主,例不應用。太祖大怒,曰:「進為我捍契丹十餘年,使我不憂西山, 【 【 使我不憂西山 「山」稗海本作「北」。】 山字從楊本初刻改。宋史本傳,帝怒曰:進控扼西山十餘年,云云。】 豈不可比我兒女?」卒用之宅成以賜。 【 宅成以賜 儒學警悟本「賜」下有「進」字。】 進屢辭,乃敢受。太平興國中,始別賜進宅。或以為因展修相國寺,併入為寺基也。

  祖宗駙馬都尉宅,主薨,例皆復納入官,或別賜第。曹沂王宅,許懷德舊第也。 【 許懷德當作高懷德。東都事略二十一,高懷德尚宣主女燕國長公主。又六十二,許懷德以父任官至殿前都指揮使,無尚主事。】 李和文宅,亦王貽永舊第。自和文始,世有之,宏麗甲諸主第, 【 宏麗甲諸主第 「主」稗海本作「王」。】 園池尤勝,號「東莊」。和文好賢樂士,以楊文公為師友,其子孫多守家法,一時名公卿率從之游。宣和間,復取為擷芳園,後改崇德宮,以居甯德皇后云。 【 崇德宮,楊初刻作甯德宮,是也。王士點禁扁甲:甯德宮,顯肅鄭后居。宋史鄭皇后傳:欽宗受禪,尊為太上皇后,遷居甯德宮,稱甯德太后。】

  哲宗元祐初,春秋尚少,淵嘿未嘗語曰。 【 淵嘿未嘗語曰 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均無「曰」字。】 一日經筵,司馬康講洪範,至「乂用三德」。忽問:「只此三德,為更有德?」羣臣聳然。康言:「三德雖少,然推而廣之,天下事無不皆在。」上曰:「然。」

  太宗留意字書。淳化中,嘗出內府及士大夫家所藏漢、晉以下古帖,集為十卷,刻石於祕閣,世傳為「閣帖」是也。中間晉、宋貼多出王貽永家。貽永,祁公之子,國初藏名書畫最多,真蹟今猶有為李駙馬公炤家所得者,實為奇蹟。而當時摹勒出待詔手,筆多凝滯;間亦有偽本,如李斯書,乃李陽冰、王密德政碑,石本也。 【 王密德政碑石本也 「德」原作「樞」,今據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校改。】 石後入禁中, 【 石後入禁中 原無「入」字,今據儒學警悟本校補。】 被火焚,絳人潘師旦取閣本再摹,藏於家,為絳本。慶曆間,劉丞相沆知潭州,亦令僧希白摹刻於州廨,為潭本。絳本雜以五代近世人書, 【 絳本雜以五代近世人書 儒學警悟本、說郛本無「絳本」二字。】 微出鋒。 【 微出鋒 按儒學警悟本、稗海本「鋒」作「絳」。】 希白自善書,潭本差能得其行筆意。元祐間,徐王府又取閣本刻於木板,無甚精彩。建中、靖國初,曾丞相布當國,命劉燾為館職,取淳化所遺與近出者, 【 說郛作近出世者。】 別為續法帖十卷,字多作燾體,又每下矣。 【 說郛作又為下矣。】

  攷異:淳化官帖,黃魯直、秦少游所記,皆云「刻板」,此乃云「刻石」, 【 說郛作石刻。】 非也。魯直云:「元祐中,親賢宅從禁中借板墨百本,分遺官僚」,此云「徐王府取閣本刻於木板」,豈各自一事耶?續法帖跋云:「元祐五年四月十三日,祕書省請以祕閣所藏墨蹟,未經太宗朝摹刻者,刊於石,有旨從之。至建中靖國元年四月二十三日,出內藏緡錢十五萬趣其工,以八月旦日畢,釐為十卷,上之。」此云:曾丞相當國,命劉燾別為續法帖十卷,非也。

  楊文公以工部侍郎卒。舊制,四品不應得諡。王文康公為樞密使,明其嘗與寇萊公共議請皇太子決事,以其家奏草上聞,遂特賜諡。李獻臣當制,略曰:「天禧之末,政漸宮闈,能叶元臣,議尊儲極。」文康,萊公婿也。

  張僕射齊賢為相, 【 張僕射齊賢為相 稗海本「相」下有「時」字。】 其母晉國夫人,年八十餘,尚康彊。太宗方眷張,時召其母入內,親款如家人。余嘗於張氏家見賜其母詩云:「往日貧儒母,年高壽太平;齊賢行孝侍,神理甚分明。」又一手詔云:「張齊賢拜相,不是今生,宿世遭逢;本性於家孝,事君忠;婆婆老福,見兒榮貴。」祖宗誠意待大臣,簡質不為飾,蓋如此也。 【 此段亦見避暑錄話下。】

  宣徽南北院使,唐末舊官也。置院在樞密院之北,總內諸司及三班內侍等事。國初,與樞密先後入敍班,蓋視二府一等也。每樞密除先為使者,必辭請居其下,而後從之。熙甯間,始詔定班樞密副使下。元豐官制行,猶存不廢;自王拱辰改除節度使,遂罷不除。元祐間復置,以命張安道,後亦廢。

  燕樂教坊外,復有雲韶班、鈞容直二樂。太祖平嶺表,得劉氏閹官聰惠者八十人,使學於教坊,賜名「簫韶部」,後改今名。鈞容直,軍樂也。太平興國中,擇軍中善樂者,初曰「引龍直」,以備行幸騎導;淳化中改今名,皆與教坊參用。元豐後,又有化成殿親事官。

  唐中書制詔有四:封拜冊書用簡,以竹為之;畫旨而施行者曰「發日敕」, 【 曰發日敕 「日」各本均誤作「曰」。珽案:「發曰敕」當作「發日敕」。唐六典卷九注云:「謂後畫發日敕也。」】 用黃麻紙;承旨而行者曰「敕牒」,用黃藤紙;赦書皆用絹黃紙,始貞觀間。或云,取其不蠹也。紙以麻為上,藤次之,用此為重輕之辨。學士制不自中書出,故獨用白麻紙而已,因謂之「白麻」。今制不復以紙辨, 【 今制不復以紙辨 楊刻本、稗海本「紙」下有「為」字。】 號為白麻者,亦池州楮紙耳。曰「發日敕」,蓋今手詔之類;而敕牒乃尚書省牒,其紙皆一等也。

  職事官差除,皆除目先下。惟中書舍人,宰相得旨,朝退, 【 【 朝退 「退」稗海本作「廷」。】 合璧事類後集二十一給舍門引此條,得旨作得言。翰苑新書前集二,中書舍人條引此,亦作得言。】 遣直省官召詣都堂,面傳旨召試。被命者致辭,丞相謝之,直省官徑引入中書省。前期,侍郎廳設幕次几案於中。就坐少頃,本省吏房主首, 【 本省吏房主首 「本」原作「未」,今據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校改。】 持丞相封題目來,即就試中書。具食罷,侍郎致茶果。是日宰相住省,俟納試卷始上馬;翌日進呈,除命 【 除命,合璧事類、翰苑新書並作除目。】 方下。蓋召試之制也。有思遲不即就者,往往過期,或為留內門,然已不稱職矣。嘉祐間,有試而不除,改天章閣待制者。

  攷異:咸平中,黃夷簡、曾致堯皆試而不除。嘉祐七年,司馬溫公既試,除知制誥,力辭,改天章閤待制。黃、曾雖試而不除,非改待制也。溫公雖改待制,非試而不除也。

  韓門下維以賜出身,熙甯末,特除翰林學士。崇甯中,林彥振賜出身,用韓例亦除翰林學士。國朝以來,學士不由科第除者,惟此二人。

  唐制,翰林學士本職在官下。五代趙鳳為之,始諷宰相任圜移在官上,後遂為定制。本朝凡兼學士,結銜皆以職名為冠,蓋沿習此例。

  攷異:趙鳳乃端明殿學士,此云翰林學士,非。此書第四卷亦云趙鳳為端明殿學士,云兼學士,非兼也。 【 翰苑遺事引此條云:按趙鳳升學士於官上,乃端明殿也。】 此云本朝凡兼學士,結銜皆以職名為冠,第四卷又云唐以宰相兼昭文館、集賢殿學士,結銜皆在官下,兼職宜然,本朝循用其舊云云,前後未免牴牾。 【 珽案:李心傳舊聞證誤云:唐劉瑑撰王巨鏞碑,稱「翰林學士、中散大夫、中書舍人劉瑑」;柳公權撰何進滔碑,稱「翰林學士承旨兼侍書、朝議大夫、守工部侍郎、知制誥柳公權」;白居易集載初除拾遺書,稱「翰林學士、將仕郎、守左拾遺白居易」。據此類皆職在官上。又按,元稹祭李尚書文,稱「中散大夫、守中書舍人、翰林學士元稹」;崔群謝官狀,稱「朝議郎、守尚書庫部員外郎、翰林學士崔群」;王源中撰李藏用碑,稱「中散大夫、守尚書戶部侍郎、知制誥、翰林學士王源中」。據此類皆職在官下。五代趙鳳所移,乃端明殿學士,葉誤記也。此條辨語,較諸攷異更詳,今並存之。】

  自兩漢以來,謂中書為政本,蓋中書省出令,而門下省覆之。王命之重,莫大於此,故唐以後,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者,此也。尚書省但受成事而行之耳。 【 尚書省但受成事而行之耳 「行」原作「已」,今據楊刻本、稗海本校改。】 本朝沿習唐制,官制行始用六典,別尚書、門下、中書為三省,各以其省長官為宰相,則侍中、中書、尚書令是也。既又以秩高不除,故以尚書令之貳左右僕射為宰相;而左僕射兼門下侍郎以行侍中之職,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以行中書令之職,而別置侍郎以佐之,則三省互相兼矣。然左右僕射既為宰相,則凡命令進擬,未有不由之出者,而左僕射又為之長,則出命令之職,自己身行,尚何省而覆之乎?方其進對,執政無不同,則所謂門下侍郎者,亦預聞之矣。故批旨皆曰:「三省同奉聖旨。」既已奉之, 【 既已奉之 「已」原作「而」,今據楊刻本、稗海本校改。】 而又審之,亦無是理。門下省事惟 【 惟字下楊初刻有有字】 給事中封駮而已,未有左僕射與門下侍郎自駮已奉之命者,則侍中、侍郎所謂省審者,殆成虛文也。元祐間,議者以詔令稽留,吏員宂多,徒為重複,因有併廢門下省之意。後雖不行,然事有當奏禀,左相必批送中書,左相將上而右相有不同,往往或持之不上, 【 往往或持之不上 「持」儒學警悟本作「待」。】 或退送不受,左相無如之何。侍郎無所用力,事權多在中書。自中書侍郎遷門下侍郎,雖名進,其實皆未必樂也。

  攷異:此云唐以後,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後又云唐參知乃宰相,而平章乃參佐之名。秦、漢至唐有官名雖相沿,而實不同者。尚書,秦官;漢武帝使宦者典事尚書,謂之「中書」。故蕭望之謂「中書,政本」;又云「尚書,百官之本,宜罷」。中書,宦官也。至成帝乃罷中書宦者,置尚書。魏武帝為魏王,置秘書令,典尚書奏事,文帝改為中書令。此云「自兩漢以來,謂中書為政本,中書省出令而門下省覆之」;又云「尚書省但受成事行之」。蓋漢、魏所謂尚書、中書者,本出於一,且初未有門下省,今乃以歷代官名職制混而言之,非也。

  故事:職事官以告老得請, 【 以告老得請 「請」原作「謝」,今據稗海本校改。】 受命即行;不入謝辭,為其致為臣而去也。神宗初,李少保東之自侍讀致仕,上特召對延和殿,命坐賜茶,退偕講讀官燕餞於資善堂。後數日,李侍郎受繼去,亦用東之故事,召對賜燕。二人皆英宗經筵舊臣,故禮之特厚,非常例也。當時謂之二李。東之,文定公子,素忠謹,樂易。受亦謹慎長者云。 【 謹慎長者 此句楊刻本作「謹御名長者」,稗海本作「謹厚名長者」。】

  景祐中,宋莒公為知制誥,仁宗眷之厚,即除同知樞密院事。時王沂公為相,以故事未有自知制誥除二府者,乃改翰林學士。明年遂除參知政事。

  唐參議朝政、參議政事、參知機務。參知政事,皆宰相之任也。參知政事,蓋劉洎為相時名。唐初,宰相未有定名,因人而命,皆出於臨時。其後高宗欲用郭待舉為參知政事,以其資淺,故命於中書門下同受 【 據唐書,受上脫承字。】 進止平章事。參知,非參佐也。蓋宰相非一人,猶言共知爾,而平章乃參佐之名。本朝太祖始以趙中令獨相,久欲拜薛文惠公等為之副而難其名,召學士陶穀問:「下丞相一等有何官?」穀以「唐有參知政事」對,遂以命之。不知此名本自高於平章事, 【 不知此名 「知」原作「如」,今據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校改。】 輕重失倫,後遂沿習莫能改云。

  本朝以科舉取士,得人為最盛。宰相同在第一甲者,王文正牓,王文忠;宋莒公牓, 【 宋莒公牓 「宋」原作「公」字,今據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校改。】 曾魯公;王伯庸牓,韓魏公、文潞公;劉煇牓,劉莘老、章子厚;葉祖洽牓,蔡魯公、趙正夫;惟楊寘牓,王禹玉、韓子華、王荊公三人,皆又連名,前世未有也。自熙甯三年,余中牓至今,惟焦蹈牓,徐擇之一人而已,他牓亦未有登執政者。

  元豐末,文潞公致仕歸洛,入對時,年幾八十矣。神宗見其康彊,問其「攝生亦有道乎」? 【 問其攝生亦有道乎 「其」楊刻本、稗海本作「卿」。】 潞公對「無他,臣但能任意自適,不以外物傷和氣,不敢做過當事,酌中恰好即止。」上以為名言。

  館職初除,故事,皆行啟徧謝內外從官以上。從官惟中書舍人初除,亦行啟徧謝內外執政。 【 亦行啟徧謝內外執政 稗海本無「執政」二字。】 蓋惟此兩職,試而後除,與直拜命者異,故其禮亦殊。近年,中書舍人行啟,但及見任執政而不及外,館職雖在內,從官亦有不及者矣。

  三衙內中 【 中字據楊初刻補。翰苑新書前集六三衙條引有此中字。通攷五十八引亦有。】 見宰執,書橫杖子, 【 書橫杖子 「書」楊刻本、稗海本作「皆」。】 文德殿後主廊階下唱喏。宰執出笏,階上揖之。外遇從官於通衢,皆斂馬避。斂馬之制久廢,前輩記之矣。惟內中橫杖子之禮,迄今不敢廢也。

  舊制,幞頭巾皆折而斂前。神宗嘗謂近臣,此製有承上之意。紹聖後,始有改而偃後者,一時宗之,謂前為斂巾,遂不復用。此雖非古服,隨時之好,然古者為冕,皆前俯而後仰,斂巾尚有遺意也。

  元豐既新官制,四十年間,職事官未有不經除者。惟御史大夫、左右散騎常侍,至今未嘗除人。蓋兩官為臺諫之長,非宰執所利,故無有啟之者。或云:元豐末,黃安中為中丞久次,神宗欲擢為常侍,會寢疾不果。崇甯中,朱聖予為中丞,嘗請除二官,竟不行。 【 通攷此條下有案語。】

  唐制,降敕有所更改,以紙貼之,謂之「貼黃」。蓋敕書用黃紙,則貼者亦黃紙也。今奏狀劄子皆白紙,有意所未盡,揭其要處,以黃紙別書於後,乃謂之「貼黃」,蓋失之矣。其表章略舉事目與日月道理,見於前及封皮者,又謂之「引黃」。

  舊大朝會等慶賀,及春秋謝賜衣,請上聽政之類,宰相率百官奉表,皆禮部郎官之職,唐人謂之「南宮舍人」。元豐官制行,謂之「知名表郎官」。禮部別有印曰「知名表 【 翰苑新書前集四禮部門,引此條,知名表作名表郎。】 印」,以其從上官一人掌之。大觀後,朝廷慶賀事多非常例,郎官不能得其意,蔡魯公乃命中書舍人雜為之。既又不欲有所去取,於是參取首尾,或摘其一兩 【 新書引此,參取上有間字。一兩作一二。】 聯次比成之,故辭多不倫,當時謂之集句表。禮部所撰,惟春秋兩謝賜衣表而已。

  後唐明宗嘗入倉觀受納,主吏懼責其多取,乃故為輕量。明宗曰:「倉廩宿藏,動經數歲,若取之如此,後豈免銷折乎?」 【 後豈免銷折乎 「銷折」楊刻本、稗海本皆誤作「拆閱」,何焯校語作「折閱」。】 吏因訴曰:「自來主藏者,所以至破家竭產以償欠,正為是。」明宗惻然,乃詔「自今石取二升為雀鼠耗」,至今行之,所謂「加耗者」是也。明宗知恤吏矣,不知反墮其計中,遂為民害。近世立「盤量出剩法」,本防吏姦,而州縣貪暴者因以斂民,至於倍蓰。以其正數上供及應監司之求,而留出剩以自給,監司知之亦不問,「加耗」又不足言也。

  唐至五代,國初,京師皆不禁打繖。五代始命御史服裁帽。本朝淳化初,又命公卿皆服之。既有繖,又服帽,故謂之「重戴」。 【 黃履翁源流至論別集七,章服條注引此,作既有繖,又有戴。】 自祥符後始禁,惟親王、宗室得打繖。其後通及宰相、樞密、參政,則重戴之名有別矣。 【 珽案:李心傳舊聞證誤有按語云:會要,國初惟親王得張蓋。太宗時,始使宰相、樞密使用之。此云國初不禁,又云祥符後始及樞輔,皆誤也。】 今席帽、裁帽分為兩等,中丞至御史,與六曹郎中,則於席帽前加全幅皁紗,僅圍其半為裁帽;非臺官及自郎中而上,與員外而下,則無有為席帽,不知何義,而「裁」與「席」之名,亦不可曉。

  宋次道記,金帶曾經賜者皆許繫,宰相罷免,雖散官,並依舊服笏帶。因宣獻公為學士, 【 因宣獻公為學士 原無「公」字,今據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校補。又,儒學警悟本「因」下有「舉」字。】 以玉清、昭應宮災,落職為中書舍人,仍繫遇仙花帶。 【 此段見宋次道春明退朝錄中,作御仙花。】 李文定天聖中,自祕書監來朝,除刑部侍郎,仍繫笏頭帶,以為經賜許服。景祐中著於詔令。近歲,前執政官到闕,止繫遇仙花帶。 【 舊聞證誤二,引此條作御仙花。】 從官非見學學士, 【 從官非見學學士 「見學」楊刻本、儒學警悟本、稗海本作「見帶」。】 亦不敢繫。待制自如本品,無職則隨本官,在庶官班中皆繫皁帶,蓋閤門之制,不知衝改始何時。 【 【 不知衝改始何始 「知」原作「如」,今據儒學警悟本、稗海本校改。】 珽案:李心傳舊聞證誤:大觀初著令,前執政許服毬文帶。而此書所記近事閤門之制又如此,何耶?元厚之許服帶如學士,謂為繫御仙花金帶,仍佩魚也。厚之以言罷,不帶職,故以此優之。此云「非特旨,雖學士亦不得」,蓋誤矣。淳熙中,王仲行罷吏部尚書,不帶職,帥浙東。入辭,服金帶佩魚而入閤門,吏卻之,乃去魚;不可,則改紅帶;又不可,卒改皁帶。仲行甚不平。後數年,始有旨,前侍從不帶職,許服紅黑犀帶,仍佩魚。遂為故事。】 余建炎中召至揚州行在,以杭州變罷職,官朝請大夫,親如上制。

  元豐以後,待高麗之禮特厚,所過州皆旋為築館,別為庫,以儲供帳什物。始至,太守皆郊迓,其餞亦如之。張安道知南京,獨曰:「吾嘗班二府,不可為陪臣屈。」乃使通判代將迎,已受謁而後報,時以為得體。大觀中,蔡元度知鎮江,高麗來朝,遂亦用安道例。

  契丹曆法與本朝素差一日。熙甯中,蘇子容奉使賀生辰,適遇冬至,本朝先契丹一日。使副欲為慶,而契丹館伴官不受。子容徐曰:「曆家遲速不同,不能無小異;既不能一,各以其日為節,致慶可也。」契丹不能奪,遂從之。歸奏,神宗喜曰:「此事難處,無踰於此。」其後奉使者或不知此,遇朔日有不同,至更相推謁而不受,非國禮也。 【 非國禮也 「禮」稗海本作「體」。】

  攷異:此為熙甯中,第九卷云元豐中;此云冬至,本朝先契丹一日,第九卷云契丹曆先一日;此云使副欲為慶,契丹館伴官不受,第九卷云契丹趣使者入賀。皆前後牴牾。按蘇墓志云:熙甯十年冬至,本朝曆先契丹一日,或疑彼此致慶,當孰從,公言各從本朝曆可也。

  給事中、中書舍人雖皆四品,給事中自服緋,除受告日,便自易服,蓋品應得也。惟中書舍人必俟後殿正謝面賜,乃易服。後殿不常坐,或待數日,則或緋或綠,猶仍其舊服。祖宗時,知制誥皆然,而亦有不賜者。李憲成公諮自知制誥出守荊州, 【 出守荊州 「荊州」稗海本作「荊南」。】 尚服緋,以學士召還併賜紫,而後服金帶是也。

  國朝選人寄祿官,凡四等七資。留守節察判官、掌書記支使防團判官,留守節察推官、軍事判官,為兩使職官;防團軍事推官、軍監判官,為初等職官;司錄、縣令、知縣為令錄;軍巡判官、司理、司戶、司法、簿尉,為判司簿尉。其陞遷之序,則自判司簿尉舉令錄遷令錄;舉職官,遷初等職官。自職令薦書及格,皆改京官,不及格而有二薦書,則遷兩使職官,謂之「短般」;以勞敍賞,謂之「循資」。崇甯中,鄧樞密洵武建言,以為名實混殽不正,乃改今七等名。